新县公安局DNA实验室设施设备及配套项目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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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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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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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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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县公安局DNA实验室设施设备及配套项目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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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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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经(新公【2017】21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新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政府投资。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且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该工程共计一个标段
2.2工程地点:新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十楼
2.3计划工期:定额工期90日历天
2.4工程规模:详见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及评审报告(总投资约174.7万元)
2.5招标范围:该项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说明全部内容。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须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资质合格;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经营范围包含有木质家具制造、金属家具制造或者实验室家具生产;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开标时须交验建造师有效身份证件,不能到场的视为放弃投标),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一经报名确认,项目经理不得随意更换)。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外地企业须按豫建建【2014】82号、豫建【2014】125号和豫建【2016】38号及相关文件规定完善相关手续后方可报名。
3.4 拟任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资格,并在“信阳市工程建设信息网”诚信公示栏公示。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投标。
3.6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25日至2017年10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派代表(必须为本公司正式员工,报名时提供社保证明)携带有效的企业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建造师身份证复印件、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以上证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所有报名企业需同时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对企业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日期在发布招标公告日期之后)在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县建业造价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7年11月03日17:00时前从企业基本账户转至“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账户中(请在汇款单附言栏内注明工程名称)。银行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新县解放路支行;账户:941 007 010 001 320 005。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未按规定及时足额到达账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7年11月16日15时00分,地点为新县城关北畈路广电中心5楼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厅。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新县)、河南省招标投标网和新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http://xxggzy.net http://www.hnsztb.com.cn http://www..hnxx.gov.cn )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县公安局
联 系 人:鄢本安
电 话:15978585899
招标代理机构:新县建业造价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胡 斌
电 话:13839783006
监督单位:新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监督电话:0376-2966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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