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编码: | 20172264 |
招标人: |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垃圾清运公司 |
项目名称: |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2017年生活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0.00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招标类型: | 施工 |
网上公告时间: | 2017-11-9 8:30:00至2017-11-15 17:30:00 |
网上报名时间: | 2017-11-9 8:30:00至2017-11-15 17:30:00 |
公告详情: |
一、招标条件郑州市管城回族区2017年生活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已由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以管发展统计[2017]122、123、12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垃圾清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市管城回族区2017年生活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 2.2项目概况:新建垃圾中转站三座 2.3招标编号:XCZB05-1711027 2.4 建设地点:十八里河镇南侧、鼎瑞街、站马屯路、陇海市场东门 2.5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7工期:60日历天/标段 2.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三个标段,其中: 第一标段:十八里河垃圾中转站(含连体公厕) 第二标段:鼎瑞街垃圾中转站(含连体公厕) 第三标段:站马屯路、陇海市场垃圾中转站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项目经理资质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在投标单位注册,在有效期外的需提供继续教育合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与投标人具有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参加了投标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提供报名单位2016年12月至2017年8月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保险证明必须是网上下载的网页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或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原件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个人、集体对账单,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且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 3.3业绩要求: 3.3.1企业业绩要求:企业在2014年1月1日以来具有已完成或在建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报名时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盖甲乙双方骑缝章)、交竣工验收证明,在建工程无需提供验收证明】; 3.3.2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在2014年1月1日以来具有已完成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报名时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竣工验收证明,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盖甲乙双方骑缝章)、交竣工验收证明需体现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的姓名,且三者姓名一致】。 3.4 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内容涵盖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以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以后开具的为准)。 3.5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报名企业与其的劳动合同和报名企业2016年12月至2017年8月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保险证明必须是网上下载的网页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或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原件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个人、集体对账单,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存在控股关系的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7企业报名前须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登记。 3.8投标人需提供报名期间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授权代理人】的网站打印页面,需提供详细的查询页面。经查询有失信记录或被列入受惩黑名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多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一个标段。 四、投标报名 4.1 报名注意事项 请各报名人按以下顺序整理装订成册的报名资料1套(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有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时请携带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 4.1.1“郑州建设信息网”网上确认报名回执函; 4.1.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及被授权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证明; 4.1.3营业执照、企业有效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只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原件,无须提供证书原件); 4.1.4拟派项目经理有效的建造师注册的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需提供继续教育证书,2015年10月11日后到期的不需要提供继续教育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职称证书、与报名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在报名企业缴纳的社保证明,项目经理没有担任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经理的承诺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盖公章,格式参考《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 4.1.5企业及项目经理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材料; 4.1.6《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1.7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中查询的企业信息、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信息的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4.1.8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需及股权变更信息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 4.1.9投标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授权代理人】相关查询信息的打印页; 4.1.10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备注:1、上述4.1.1~4.1.10款应根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具体要求提供; 2、保险证明必须是网上下载的网页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或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原件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个人、集体对账单,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3、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4、报名人若不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原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除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5、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4.2 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查验相结合的报名方法,未在网上报名的不接受现场查验,未进行现场报名者,网上报名无效,只有通过现场查验的报名单位才能购买招标文件。 4.2.1 网上报名:凡有意申请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09日至2017年11月15日下午17:30时前,登录“郑州建设信息网(http://www.zzjs.com.cn)”,查看“招标公告”专栏,凭企业身份认证锁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尚未办理企业认证锁的, 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材料设备类企业不需要);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材料设备类及服务类企业不需要);4、法人委托书;5、经办人身份证。至郑州市建委主楼710房间办理。咨询电话:0371-67171613 0371-67188800)。 4.2.2 现场查验:已经办理网上报名的投标人请携带4.1条款要求的报名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于2017年11月15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14:00~17:30时进行现场查验。 现场查验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报名处(郑州市淮河西路39号,淮河西路与工人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南)。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另行通知。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到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郑州市优胜南路与文化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层2209室)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费:500元/本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郑州市淮河西路35号)三楼开标室。 6.2 开标时间和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八、其他事项 招标人拒绝借用他人资质或挂靠单位报名,一经发现,有权取消报名人投标资格。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垃圾清运公司 招标代理: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西北角国奥商务22层2209室 联系人: 聂先生 联系电话:0371-63976562 电子信箱: junxun14@163.com 2017年11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