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郑东新区白沙刘集01号(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暂估价厨卫吊顶材料供货及安装
作者:屈卫宾 来源:郑州建委 日期:2016-12-28 浏览
交易编码:  20162094
招标人:  河南国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江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河南国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新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华新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市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第六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郑东新区白沙刘集01号(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暂估价厨卫吊顶材料供货及安装
建筑面积(平方米):  0.00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招标类型:  施工
网上公告时间:  2016-12-28 10:00:00至2017-1-4 17:00:00
网上报名时间:  2016-12-28 10:00:00至2017-1-4 17:00:00
公告详情:  

1.招标条件 
郑东新区白沙刘集01号(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项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河南国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江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河南国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新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华新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市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第六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暂估价厨卫吊顶材料供货及安装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报名。
2.项目概况与本次招标规模
2.1工程概况
2.1.1项目名称:郑东新区白沙刘集01号(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暂估价厨卫吊顶材料供货及安装
2.1.2建设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
2.2本次招标规模及范围
2.2.1招标范围:厨卫吊顶包含:厨卫吊顶的供货及安装,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中包括的全部施工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企业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其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含500万元)或等值外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项目,并与公司具有劳动合同关系,参加了社会保险,自2013年1月1日以来具有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的 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合同须体现项目经理姓名);
(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社保证明,业绩中标通知书、业绩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2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3年1月1日以来具有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的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需提供相关业绩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3投标人财务要求:自2013年1月1日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投标人信誉要求:
参与投标竞争的单位,近三年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
参与投标竞争的单位,须提供单位注册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及授权委托人);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报名
4.1 报名注意事项.
请各报名人按以下顺序整理装订成册的报名资料1套(可采用拉杆文件夹方式装订,所有复印件并需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有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现场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
4.1.1“郑州建设信息网”网上确认报名回执函;
4.1.2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留存)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法人证及法人身份证明材料;
4.1.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1.4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劳动合同、2015年7月1日以来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无在建项目承诺书等相关证明文件;
4.1.5企业注册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以发布招标公告报名日期内开具的为准;
4.1.6企业及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及证明材料;
4.1.7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股权相关信息;
4.1.8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备注: 1、上述4.1.2~4.1.8款报名资料应根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相对应的具体要求提供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4.1.1款资料留原件;2、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4.2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4.2.1网上报名:凡有意申请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2月28日至2017年1月4日下午17:00时前,登录“郑州建设信息网(http://www.zzjs.com.cn)”,查看“招标公告”专栏,凭企业身份认证锁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尚未办理企业认证锁的,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材料设备类企业不需要)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材料设备类及服务类企业不需要)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经办人身份证;办理地点:郑州市建委主楼710房间;咨询电话:0371-67171613,0371-67188800)。
4.2.2现场报名:已经办理网上报名的投标人请携带4.1条款要求的报名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于2017年1月4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4:00-17:00时进行现场报名。只进行网上报名未进行现场报名的视为无效报名。
现场报名地点: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报名处(郑州市淮河西路39号,淮河西路与工人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南)。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及相关费用:另行通知;
5.2招标文件发售的地点: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优胜南路交叉口路西国奥大厦22层2209室招标部;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1 日内寄送;
5.4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建设信息网》、《郑东新区管委会政府采购网》网上同时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国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江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河南国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新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华新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市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第六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西北角国奥大厦22层
联 系 人:刘工 郑工
电    话:0371-63976573 0371-63976198  
传    真:0371-63976221
河南国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江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河南国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新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
南通华新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郑州市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湖南省第六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28日

附件列表:
标段信息
标段名称:  第一标段:郑东新区白沙刘集01号(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暂估价厨卫吊顶材料供货及安装
建筑面积:  0.00   (平方米)